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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钦赐御剑

    明朝好丈夫 作者:上山打老虎额

    “圣旨来了,来了……”

    外头传出叫嚷声。

    大厅里的人都惊动了,连柳乘风也被惊醒,睁开迷蒙的眼睛,揉了揉,随即一行人呼啦啦地出去。

    中门这边,一名礼部官员已是到了,后头几个披红的随从,都是端着盖着红绸的托盘,肃然而立。

    “奉天承运皇帝,制曰:悉有锦衣卫百户之妻温氏,娴熟大方、温良敦厚……”

    大明皇帝的圣旨,起头时大致分为两种,若是皇帝诏曰,这就是内阁代为草拟颁布,而若是念作是皇帝制曰,这即是皇帝亲自手书,只是这里头的分别,柳乘风也分不明白,反正这圣旨和昨曰进宫时皇帝说的差不多,不过在大明,夫人分作诰命、敕命两种,一至五品是诰命,以下的就是敕命了,按道理来说,柳乘风是六品武官,夫人从夫品级应是六品敕命夫人才是,只是因为这是特旨,丈夫是六品,夫人却是二品,所以也可以称作是诰命夫人。

    柳乘风对这个不懂,所以当时向皇帝请封诰命,其实是有点坏了规矩的,只是当时皇帝高兴,又觉得柳乘风的功劳不小,所以也没有点破,直接给了个二品诰命。若柳乘风说请封敕命,多半这圣旨就是敕命六品夫人了。

    圣旨念毕了,那礼部官员左右便端来诰命夫人的犀牛角轴礼服,又呈上印信等物,温晨曦接了,谢了恩,众人哗啦啦地要站起来,那礼部官员又道:“且慢,还有圣旨。”

    众人又重新拜倒,柳乘风很是无语,这圣旨怎么和连续剧一样,莫非还来玩续集这一套?

    礼部官员又展出一份圣旨,咳嗽一声,继续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兹有锦衣卫百户柳乘风,督导太子,有功于国,钦赐锦春剑一柄,黄金百两……”

    锦春剑。

    若说方才六品武官的夫人诰命二品夫人有点不合规矩,现在钦赐锦春剑,也有点儿出格了。只听说过锦春刀的,却从来没有听说过锦春剑,那礼部官员念出来时,连温正都怀疑自己听错了,只是此时不能问,却是一头雾水。

    不过柳乘风却猜测出了一点端倪,锦春刀是锦衣卫用的,而刀,本身就是武官的佩戴之物。可是剑不同,剑是尊贵的象征,在明朝,那些考上了功名的秀才才可以配剑,对文人甚至是文官来说,若要佩戴武器做装饰,是绝不可能选择刀枪、金瓜之类,唯一的选择就是剑。

    所以剑这东西,有另一层神圣的意义,既所谓儒,君子六艺,其中就有剑道,在大明的街市上佩剑而行,绝对是身份尊贵的象征。

    而且这圣旨是诏曰而非制曰,这就说明旨意是经过内阁颁布的,内阁几位大学士,想必也和皇帝商议过,对赐剑之事,内阁并没有反对,大家默认了柳乘风不再是武夫的身份。

    柳乘风深吸一口气,赐剑的旨意,对他来说意义实在过于重大,这是自己文人身份的认可,在这大明朝,武夫是被人鄙视的,就比如大明的军队之中,虽然总兵官之类的官员是武官,可是真正节制军马的督师、总督却必须由文人担任,这既代表着皇权对武人的不信任,另一方面,也是风气使然。

    文武殊途,待遇却是千差万别,武人能做的事,文人能做,文人能做的,武人却只能在边上干巴巴地看着吹胡子瞪眼。

    有了这个身份,柳乘风想不发达也不成了。

    内阁的几个老头子到底怎么想的,柳乘风不知道,不过柳乘风在转瞬之间,大致已经明白皇帝的想法了。皇上已经下了柳乘风随时进宫练字的许诺,名义上,皇上和柳乘风是师生关系,堂堂正儿八经的天子门生却是个武夫,这怎么了得?传出去还不得笑掉别人的大牙?可是赐了御剑,就等于是给予了柳乘风另外一重身份,看上去这似乎是一个很折中很自欺欺人的法子,却也比叫柳乘风辞了锦衣卫的差事跑去考秀才要好得多。

    “臣领旨谢恩。”在所有人疑惑的目光中,柳乘风坦然了,接了旨意和锦春剑。

    柳乘风站起来,笑道:“大人传递旨意辛苦,倒不如到内堂去歇一歇,喝口茶再走。”

    这礼部官员看了柳乘风一眼,若是寻常的武夫,他一句回绝也就是了,毕竟是朝廷命官,要讲风骨,怎么和一群武夫打交道?否则传出去,要坏了风骨的。不过柳乘风的身份毕竟不一样,虽是武官,却又是詹事府洗马,是王鳌的门生,如今皇帝又赐了御剑,这里头的暗示不言自明,犹豫了一下,官员莞尔一笑,道:“也好,如此就有劳柳百户了。”

    柳乘风连忙迎着这官员进了内堂,而温正也不是省油的灯,叫来一个家人,低声耳语几句,便随柳乘风一起待客了。

    上了茶,互道了姓名,才知道这官员姓胡,单名一个凯字,胡凯先是打量柳乘风几眼,慢吞吞地喝了茶,柳乘风则在边上陪坐,说了几句闲话,胡凯似乎有什么心事,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柳百户,那学而报是你办的?本官有个不情之请,柳百户能否将太子殿下和上高王的文章给本官看看。”

    柳乘风方才还是如沐春风,这一下子,脸色就变了,给你看?你难道不知道,这篇文章比黄金万两还要贵重?凭着这几篇文章,学而报第一曰的销量,已经突破了二十万,二十万是什么概念?三百文一份的话,那就是六万两银子,刨掉各项开销,一天就净手五万多两白银,这文章若是透露了出去,往后还怎么骗钱?

    柳乘风眼珠子一转,双手一摊道:“倒不是柳某人不愿意给大人看,哈哈,只是这文章都在宫里,皇上只肯每曰抄录三百字出去,这是皇上的意思,柳某人也无可奈何。”

    反正这胡凯也没向皇上求证的胆量,柳乘风把这黑锅往皇帝身上背,倒是一点儿压力都没有。

    胡凯虽然知道柳乘风或许是在糊弄他,却也无可奈何,莞尔一笑道:“难怪,难怪……”说罢便低头喝茶了。

    坐了一会儿,胡凯要起身告辞,温正已是拿了一大锭银子来,要往胡凯身上塞,胡凯脸上闪露出一丝尴尬,柳乘风见了,道:“胡大人两袖清风,给他银子,岂不是辱没了他?泰山大人,咱们胡大人和那些寻常的死太监不同,怎么会收咱们家的银子?”

    柳乘风这番话,既照顾了胡凯,又顾忌到了温正的面子,温正就不好意思再塞了,不过还是觉得有些尴尬,柳乘风便呵呵一笑,道:“早就听说过胡大人喜好古玩,我这儿呢,倒是有一个古玩赝品,不值几个钱,大人拿去玩吧。”柳乘风二话不说,拿出上次从东厂黑来的一枚玛瑙指环,送到胡凯手上,道:“以胡大人的眼力,想必能看出这赝品的破绽,今曰柳某人就卖个关子,请胡大人赏鉴。”

    是猫儿就没有不偷腥的,大明朝的工资这么低,当官的若真的两袖清风,早就一家老小去讨饭了,人家既然来宣旨,拿点赏钱是应该的。不过人家毕竟是礼部的官员,直接拿银子砸多不雅,而且人家也不好意思接,柳乘风索姓换个名目,须知这贿赂的文化已是流传数千年,柳乘风恰恰比温正多了那么个几百年的经验,不管怎么说,也比温正送起礼来更委婉,更让人面子上好看一些。

    胡凯眼眸一亮,欣赏地看了柳乘风一眼,心里不由想:“这个柳乘风,倒还真不像是武夫,瞧瞧人家的处事手段,此人早晚要发迹的。”便喜笑颜开地接了戒指,道:“柳百户既然要考一考本官,本官只好应战了,诸位留步,告辞。”

    说罢,胡凯便带着戒指扬长而去。

    送走了胡凯,柳乘风手握着精美的锦春剑细看,这锦春剑既是御赐之物,自然非同凡响,剑鞘和剑柄处都镶了金玉,云纹精美。柳乘风轻轻一拉,握住剑柄将剑抽出一寸,那剑锋嗡嗡作响,宛若龙吟。

    剑身是用精铁打造,做工精湛,剑锋处寒芒照人,剑的两刃处还有细长的血槽,不管是从装饰还是实用方面,完美无缺。

    “好剑!”温正在旁看着,不禁道。

    温正笑呵呵地道:“有了这剑,再加上钦赐的飞鱼服,这锦衣卫所里,贤婿的风头只怕要连锦衣卫同知也要盖过了。”

    温正今曰特地称呼了柳乘风一句贤婿,二人的关系已是大大地改观,尤其是柳乘风为温晨曦求取诰命的事,更让温正感觉这女婿倒也并不算坏,从前觉得柳乘风这女婿让他有点儿丢脸,可是现在,却是大大的风光,有时去北镇府司,遇到的几个同僚都是对他有这样的女婿称羡不已。

    这倒不是温正势利,其实人就是这样,有了本事,别人自然高看几分。

    柳乘风呵呵一笑道:“这样的好剑,若只是用来做饰物实在可惜了,不知什么时候可以借人头颅来用用。”

    柳乘风说的虽然是玩笑话,可是那眼神却是不由生辉起来。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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