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林斐衣服全是休闲装,没有能在正式晚宴上露面的正装,晚会当天下午傅施阅带他去了一家私人定制的西装店,位于市中心的某个高端写字楼,从门牌到装修一水的英伦复古范。
老板是位普通话不标准的华裔,之前在国外开店,平时只接上层社会的预约单,瞧见林斐眼睛发亮,不止人靠衣装,衣也要靠人装,穿这么宽松都能瞧出天生衣架子,要穿上西装,那效果得炸街!
老板带着林斐进了样衣间,迫不及待地挑一身西装递给他,“试试这套,你年纪小,不能穿太死板的。”
趁着林斐试衣服的空闲,老板朝着傅施阅笑着调侃,“傅先生,以后这样的可以不预约,你多带几个来。”
傅施阅靠着沙发,翻几页手中时尚杂志,“嗯,今天这套应急,等会给他量尺寸,春夏秋冬的各做几套,他最近喜欢打马球,不能太正式,休闲一些。”
老板拿着笔记下来,“我预约单都排到明年了,先给您插个队,这是你侄子还是你外甥?看着像未成年。”
傅施阅抬起眼,声音冷淡,“情侣。”
“啊?”老板一脸不可置信,看向试衣间,“这也看着太小了吧!”
傅施阅合上杂志,随手撂在茶几,不咸不淡地问:“店还想不想开?”
“你们真般配!”老板随机应变,感叹道:“从来没有见你带别人来过,我还以为你是那种不谈恋爱只拼事业的人。”
说完他发觉,傅施阅根本没看他,而是直勾勾的看向他身后,老板回过头,忍不住啧啧几声。
傅施阅看惯林斐卫衣牛仔裤,宽松随意,乍看这一袭显身条的西装,与往日对比强烈,好几秒愣神。
林斐身高不算高,胜在少年那种清瘦感,深蓝色的西装用料讲究又轻便,线条明晰但不硬朗,英气勃勃,勾勒腰身削瘦显眼,配的是条略修身西裤,露着的脚踝干干净净,整个人金贵又漂亮。
他依旧站没站相,两手抄在裤子口袋,浑然不觉自己好看,“傅叔叔,能走了吗?”
傅施阅盯着他瞧一阵,略一沉吟,决定以后要好好捯饬他,“差个领结,我帮你挑还是自己挑?”
林斐走到亮着橘色灯光的橱窗,回过头看眼傅施阅,“我想要和你领带情侣款的领结。”
明亮直白的视线,像是一汪泉水流进傅施阅心里,他不受控制地扬起唇,起身在橱窗挑一支简约黑色真丝领结,搭在林斐脖颈,修长的手指穿梭,有条不絮地打一个漂亮的蝴蝶式领结,边沿镶了细微的银丝,灯光下隐约闪着光,如同点睛之笔,看着模样更精致了。
老板嗅到恋爱的粉红气息,笑着说:“哇!你们两太恩爱了!”
林斐笑的像个沉浸在幸福里的小狐狸。
如果这是一场殊死搏斗,眼前这个男人掌控他的命脉,身怀利器,恃强凌弱,他深陷其中,无能为力,只有认栽一条路。
昨天的契机令林斐看到了胜利曙光,言语会欺骗,可心跳和身体反应不会骗人。
傅施阅是那么的喜欢他,喜欢到不择手段,毫无人性,这种喜欢就像是用鲜血浇灌出的黑色花枝,冰冷幽暗,绝望恐怖。
阴暗见不得光的感情,也是感情,如果感情能受理智控制,这世界根本不会有战争。
这份喜欢就是林斐的护身符,他身上的那股狠劲令他豁出去了。
要将锋锐的刀刃变成红色玫瑰,凶戾的豺狼心甘情愿套上枷锁,金制的囚笼变成向上攀登的阶梯。
他依旧害怕,一想到傅施阅那天看他的眼神,不寒而栗,一定要离开这个男人,唯一的办法是让自己变的足够强大,有足够的实力解脱。
在那之前,林斐不能露怯,不能让老虎觉察到伸进喉咙里的手,他喜欢温柔从容的傅施阅,同样真心实意想离开,半真半假,才能乱花迷人眼,难以分辨。
IT圈的晚宴很无聊,干这行费心神,无论多少岁,一眼看上去都像三十四十的模样,没有秃头发发福算老天保佑,傅施阅不喜欢与人握手,很少参与这类业内交流。
但业内对他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一是因为科锐声势浩大,技术牛逼,国内在科技这一行发展起步晚,顶尖的高新技术占不到甜头,科锐算作一枝独秀,做到全球顶尖,外汇赚的比人民币多。
二就是傅施阅不像刻板印象里的程序员,没戴黑框眼镜,也不穿格子衫,言谈举止斯文优雅,长的那更是占便宜,钱塘IT圈的颜值担当不是白叫的,但凡他参加晚宴,无论什么宴会,最终都变成个人独家发布会。
所以今天傅施阅一进宴会厅,横七八竖的目光扫过来,先瞧他,再瞧他身边的伴侣,林斐坦然不卑不亢,伸手挽住傅施阅的手臂,有礼有节地微笑。
傅施阅偏过头在他耳边道:“怕了?”
林斐耳垂发热,坦率地问:“这里谁最有钱?”
傅施阅瞥一圈会场,低低一笑,“在你眼前。”
“你揽着我的腰,我就不怕。”林斐朝着他眨眨眼。
傅施阅挑眉,手臂搂住紧削腰身,两个人就像一对真正甜蜜的爱侣,从善如流地给林斐介绍,“这位是博兆科技的陈总,骥御软件的齐总……”
金丝雀能有什么坏心思呢_分节阅读_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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