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长光yin,把自己生生熬成了他心头的朱砂痣。
他很爱她,但不会再让她知道。
他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时机。
从此以后,朱砂痣是她,白月光是她,心头血也是她。
陆朝晖知道,自己不会再遇到比她更好的人了。因她不仅仅是他的心头所爱,也是他精心打磨的杰作,是他心上珍藏的宝藏,十年,他的一生能有多少个十年?
那个远在大洋彼岸的人永远也不会知道,有个男人曾经因为听到她的婚讯而泪如雨下。
他哭得像个孩子。
稚气的女儿在一旁笨拙地安慰:“……没关系的爸爸,你还有我呢,我永远也不会离开你。”
他愧疚而伤心地说:“对不起,是爸爸的魅力不够……”
在这世上,有的人把爱情和婚姻当作需要,有的人只把它们当作生活中的一点调剂,而有的人却把它们当作信仰。
楼嘉悦显然是后者。
对于她而言,杨丹宁远就是她的信仰。
而杨丹宁远呢?
与其说他是厌恶陆朝晖、嫉妒陆朝晖,不如说他是忌惮他。因为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应该感激他。感激他在楼嘉悦人生最艰辛的十年里陪在她身边,感激他十年来对她不离不弃的提携和照顾,你看他将她照顾得多么好,让她既成熟又通透,既坚强又不过分狷介,她聪慧而美丽,始终骄傲地行走,体面地生存,如今的每一幅面孔都恰好是他梦寐以求的模样。
他以自己为筹码,以光yin为代价,最终从他的身边成功“窃”走了他小心翼翼收藏的珍宝。
他知道,自己是太幸运了。
婚礼的前一天晚上,他心潮涌动,整个人激动到睡不着。第二天早晨刮胡子差点没把自己的脸给刮花了。磨磨蹭蹭了好半晌,眼看着吉时已到,楼嘉悦换好衣服从化妆室里出来的时候,他还在那里紧张地跟自己领口的扣子较劲儿,楼嘉悦一见,就有些心酸。
她走过去,帮杨丹宁远把白衬衫的扣子细心地一粒粒扣好。
白衣,黑裤,如玉一般的脸孔,星辰大海似的眼眸,眼前人分明还是很多年前的模样。她抬头,踮起脚尖在他唇上亲了亲,然后轻轻把额头抵在他的额头上,与他呼吸相闻,气息缠绕,温柔地安慰他说:“别紧张,我在这里呢,哪儿也不去。”
杨丹宁远的呼吸一顿。
双手紧紧地圈住她的腰,下巴抵在她的肩窝上,说话的时候语气里竟有了一丝哽咽:“嘉悦,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原谅我的?”
其实想说的是,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重新爱上我的。
楼嘉悦轻轻蹙眉,仔细地想了又想,最终老老实实地告诉他说:“是从你把我带到永丰的那一天。”
他微微讶然,问为什么。
“你还记得我初到永丰的那一天你穿的是什么吗?”她说,“黑西装,白衬衫,领口还可笑地绑了个黑领结,虽然有些隆重得过分,但也干净正式得像是刚从哪个颁奖典礼上下来。”
“那时你站在公司大厅的台阶上,低下头微微对着我一笑,那时我就决定了,我要原谅你,并且纵容自己继续爱你。”
爱你一辈子,不是你的一辈子,而是我的一辈子。
杨丹宁远目光深深地凝视她。
一身洁白的婚纱,如墨的长发拢在精致的头纱里,面孔沉静而美丽,整个人圣洁高贵得仿佛一幅画,跟他在梦里、跟他想象中的样子一模一样。他的手臂倏然收紧,用力地拥她在怀,眼角却有柔软的泪水落下来。
他说嘉悦,谢谢你。
谢谢你隔山跨海,历尽十数年的艰辛和磨难,仍然长成了我最爱的模样。
谢谢你出走半生,仍然愿意回到我身边。
我也爱你。
很爱很爱。
一见万念生,一念心魔起,所爱隔山海,山海皆可平。
——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终于完结了,好开心!其实还有很多细枝末节都被我砍去了,不写了,这样的结局我已经很满意了,写的时候把自己都给感动哭了。
放一个新文《流言菲语》
分段阅读_第 14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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