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沈羡之是不愿意有人跟着的,可这一家子挺会做人的,那算着到了饭点的时间,就避得远远的,等沈羡之他们这里吃完了,才带着孩子跟上来。
这样一来,反而让沈羡之觉得讨喜,又心疼这对夫妻带着五个孩子,眼见着到了龙凤峰附近,刚好到了休息补给的时间,发现那对夫妻又故意放慢了脚程,落在后面,避开他们补给的时间。
便让公孙无音也放慢了脚程,等着那对夫妻冒头,便让他送些吃的过去。
这对夫妻如今就学着沈羡之他们积水的办法,然后靠着这些水维持,或是运气好的时候,能寻到些草根。
如今见沈羡之又让人送了饼过去,虽然干得犹如铁饼,但那属于粮食的香气让饥肠辘辘的他们也顾不得是,当即便直接送入口中。
几个小孩子也是狼吞虎咽,只是吃着吃着,却都停了下来,只将剩余的给揣在怀中。
沈羡之暗中看着,想来他们是给留着下一顿再吃。
叹了口气,只盼着这老天爷早些落雨吧。
她也吃了些饼,因见水并不算多,便没喝,歇了一会儿,有护卫来禀,说是后面有难免来了,也是带着孩子的夫妻。
有了眼前这省心的一家子,沈羡之也就没放在心上,只想着既然带着孩子,跟在他们队伍后面也好,虽不能提供给他们水和食物,但好歹能保证这些孩子的安全,不会被其他的难民威胁到。
但是哪里晓得,这后来的一家却是直奔沈羡之他们队伍,不管男女还是小孩子,直接就往他们的包袱扑来。
这是让沈羡之最反感的事情,很不留情就一脚踹开那女人。
都在难中,她又不是救世主,身上也就这么点干粮。
可是没想到这一脚踹出去,那女人便捂着胸口嚎嚎大哭起来,“你这贱人,怎么这样歹毒?哎呀,疼死我了。”
她的男人和孩子一听,连忙围了过来,也不占地怎么从那破烂的衣服中摸出锈迹斑斑的匕首,就要朝着沈羡之扎去。
这实属让沈羡之有些震惊,不过一点也没慌,而且也没等那几只匕首靠近,这一家子就被公孙无音等人给拿下来了。
他们显然也没料到会是这样的光景,这一路上只怕凭着这样的气势,得了不少好处,所以刚出掏出那匕首才会如此熟练果断。
只是如今他们反而被擒住,愣了一下可能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不过反应也快,立即就朝着公孙无音痛哭流涕地求饶道:“大爷,求您饶了我们吧?我们也是饿慌了没得办法。”
几个原本被吓着的孩子听到父母的求饶声,似乎也才从害怕中反应过来,也跟着哭起来求道:“大爷饶命,给我们点吃的吧?”
一家子哭哭啼啼的,穿得又破烂,瞧着的确是凄凄惨惨的,但凡是个人都会起同情之心。
可是这一路上走来,沈羡之见过太多了这样为了活下去不择手段的人了。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不择手段想活下去是本能,沈羡之是没有谴责他们的资格,但她却有不姑息对方的权力。
所以这些哭声,于她来说没有什么可怜不可怜的,只觉得吵闹,当即只向那公孙无音递了个眼神,“打发远些。”
这一家子还以为赶走他们之前,会给些粮食,没想到公孙无音竟然就这样粗鲁地提起他们的领子,朝着太阳底下扔去。
这叫他们怎么甘心?但是沈羡之这一行人他们不敢再动手,狠毒的目光一转,便落到那一家七口的身上去。
而且这一次毫不掩饰,人还没到他们手里的匕首就先拿出来了。
这就是明晃晃的威胁,威胁那一家七口要是赶跑的话,那下场不堪设想。
可是不跑,难道坐在这里等死么?
只是那一家七口,五个孩子最大的也才七八岁,小的才五岁的样子,速度自然是比不过这些人。
不过,沈羡之当然不可能让这样的事情在自己眼前发生,只让人去阻止,但是断然没有想到,这两家人居然是亲兄弟。
而且这先跟着沈羡之他们的这对夫妻里带着的那个最小的孩子,是被这对夫妻放弃了的小女儿。
只不过是被自己的叔叔给救下来罢了。
等公孙无音将这些人赶走,那高月还未将目光收回,一直盯着那惊魂未定的一家七口,有些感慨道:“这便是世人所言,一样米养百样人,明明是手足兄弟,可是有人是地狱恶魔,有人又是天降的活菩萨。”
“世间有黑就有白,很正常的,一茬韭菜也还分好坏呢。”沈羡之耸了耸肩膀,不以为然。被耽搁了这么久,该赶紧启程了,兴许能在天亮之前,能穿过这龙凤峰。
如今的龙凤峰早无巍峨可言,光秃秃的活像是一只被拔了毛的大鹅罢了,那标志性的龙门,不过是人工筑建出来的石桥罢了。
不过沈羡之有些好奇,谁无聊在这山峰上建造这样一座石桥呢?下面又没有水?不免是多看了几眼?
众人也觉得好奇,毕竟从前有绿植遮挡,都当这是天然形成的,哪里晓得,居然就是人工修建的。
穿过了这石桥,沈羡之以为这草木不存,想来翻过这山峰也不是什么艰难的问题,哪里晓得这龙凤峰从前都是河流从峰下穿越而过,如今河水枯竭了,河床上都满是尸体,大部份都已经腐败,纵然是离得半里远,还是能让人闻到那腐臭味。
如此,那里的蚊虫就更不少了。所以为了避免加深疾病的感染率,沈羡之才选择走这上面。
然从前上面无路,如今便是没了草木山林,走起来也艰难,加上又无过多的火把,所以最终只能在山里休息一夜。
这不免是让沈羡之有些后悔,早知道还不如在山下休息安全些,这山上她观有不少小洞,没准还有躲藏在这里的野兽呢。
所以夜里也是让人值夜,顺便让人那一家七口也靠近些。
没想到第二天启程之时,那妇人却是朝她走来,沈羡之以为她是要道谢,没想到她却两一个锦囊送给沈羡之,“这是我娘家祖上传来的,虽不是什么好物,但于我们是最为珍贵的东西,这一路上多谢小姐的庇佑之恩,待明日天亮,我们便要往琅城方向去了,望小姐一路顺利。”
“琅城只怕也好不了哪里去,路上小心些。”沈羡之本想开口挽留,但那良州什么样子她又不清楚,更何况接下来也不见得能保证给他们提供水和干粮。
只是将那锦囊给塞回妇人的手中,“既然对你们是最珍贵的东西,我更不能要,你且拿回去吧。”
妇人虽是满脸污垢,已经看不出本来的容颜,脸又过份削瘦,但因为这柔软温和的声音,还是给人一种极其舒服的感觉。“小姐,你拿着吧。自打发生旱灾后,我与夫君遭遇了诸多的背叛,本是已经不愿意相信这世间还有好人的,可是小姐这一路上的庇佑,还有你给的食物,这些大恩大德,我们都会铭记于心的。”
沈羡之不知道是,他们已经走到了绝路,夫妻俩也不想让孩子们继续受罪了,所以打算找个好地方自尽,早日解脱的。
女人说完那些话,不等沈羡之反应,便转身离开了,夫妻俩带着五个孩子,朝着另外一个方向而去。
沈羡之回想起她说的那些话,有些当不起,她哪里是什么好人?又想到夫妻两人带着五个孩子,还知道能不能坚持到琅城呢!于是让公孙无音追过去送了些干粮。
宋月见着此举,看了看沈羡之手里的锦囊,已经沾了不少污垢,看不出到底是什么,不过还是觉得沈羡之草率了,人家给这么一个破烂锦囊,她就送了那么多干粮。
这样真好骗。
可又恰恰是这样,让高月又觉得,沈羡之是有人性的,如今没有驸马的消息,她们姐妹三在这样的地方,的确是无处可去,既如此,就好好跟着沈羡之吧。
她连对一个妇人都尚且能如此,想来往后她们姐妹三与她结了些情义,兴许能给她们三提供一个安全之所。
第141章
只是高月觉得有些可笑,明明她们是大夏皇朝最为尊贵的公主殿下,可如今却要朝着别人乞求一处庇护之地。
这又是谁能想得到的呢?只因为她们没有同胞的亲兄弟,不,或者应该说怪她们不是男儿身,毕竟就算是同胞的亲兄弟,也不见得能为了亲情而轻看了权利。
她们的父皇有很多的儿女,多到他疼不过来,甚至想不起来都有谁?所以如果不是有特别的用处,少了谁?谁又会发现呢?
而她们的母妃,也从来都只会怨恨她们,为什么不是男子?
甚至不止一次地埋怨,她们三人中,哪怕其中一个是男子,那她就是一国之母,是她们这三个女儿阻挡了她的皇后之位。
刘惠妃算是得宠的,虽然比不上十七的母妃。
可如果她有儿子,再加上有力的母族,这皇后之位似乎是势在必得的。
所以她怨恨这三个女儿,觉得都是因为她们的缘故,所以对她们三人自然是没有尽到作为一个母亲该有的责任。
甚至是让她们学武,也只是想着有朝一日,若是她们和亲在外,能找个机会杀死自己的夫君,这样就能给刘惠妃挣来些脸面和功勋。
她没有考虑过,到时候这个女儿会是怎么样的下场,只想着要趁着这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她将养子扶上储君之位的机率也大了些。
因此,她们三从来都只是母妃手中用来巩固权位的棋子罢了。如果不是嫁给了秦驸马,她不知道原来人还可以这样活,她也会被宠爱的。
只是没有想到,自己最终会害了驸马。
不过幸好他还活着,但江南如今这般光景,他一介读书人,是否能从这灾难中活下来,高月也不确定了。
所以只能将目光转投到沈羡之的身上去,自己总不能只为自己着想,还有逐月和宋月,自己作为长姐,是断然不能像是母妃那般对待她们的。
沈羡之这会儿已经将锦囊收起来了,虽然满是污垢,但终究是人家的至宝,她还是给小心收着,一面抬头朝着上方那所谓的‘天生桥’看去。
龙凤峰的名声,除了将这原本相连的襄州和良州隔开之外,最为吸引人的更是这山峰上的这座‘天生桥’。
可是如今山木退尽,这桥身也彻底地暴露出来了,满满的人工痕迹。“你说,为何要在这山峰上修这么一座桥?”费时又费力,要说只是为了好看,沈羡之是不信的。
听到她的话,高月抬头看去,也不解为何要修这么一座桥。
不过这时候却听公孙无音说道:“这龙凤峰以前有个名字,叫做乌合山。”而这名字的由来,只因这里以前是一处战场,败方就都被埋葬在此地,被胜方称为乌合之众,叫着叫着成了乌合山。不过后来又经这地龙翻身,江南地势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云湖环形河出现,这乌合山也发生了改变,多出两处高耸入云的山峰,还改了个高大上的名字。
所以公孙无音推测那座人工的‘天生桥’,“可能是地方习俗,我曾经看过有的地方也凭空架桥,说是为了镇压亡灵,没准这山峰上架桥,也是此意。”
沈羡之赞同地点了点头,“有道理。”这一切没法解释的,的确扯上了封建迷信,一下就能说得通了。
不过这里居然就是乌合山,还真有些让她意外,听说此处埋着宝藏呢。不过自己也只有一把钥匙,所以短暂的激动后,只剩下一片遗憾。
也没多做停留,启程朝着良州方向而去。
如果说大半个大夏的粮食都出产自江南,那么江南百分之八十多的粮食,便是来自于这良州。
此处因地理环境的缘故,一年三季稻,且雨水阳光条件都十分好,那稻谷自然是比其他地方长得要好,米也多了几分香软。
可是如今这原本该是大夏粮仓腹部,如今似乎比那襄州还要严重许多,彻底干枯掉的河流里堆满了尸体。
这应该是大家有意而为之,没有更好的条件去处理这些尸体,所以便都直接抛入这干枯的河道中。
所以从龙凤峰下来后,沿着河道便是久久不散的尸臭味。伴随着这些尸臭的还有那些苍蝇的嗡嗡声,不知道数量几何,反正声音这样大了,让沈羡之心里有些担忧。
队伍离河道远了些,不过也并没有好到哪里去,从前的良田千亩,如今已经彻底荒废,田地里皆是一眼望不到头的龟裂,村寨中也是十室九空,没空的那一间必然是堆满了尸体。
偶尔也能找到一两个活口,只是面对着沈羡之的队伍,对他们来说,似乎比这天灾还叫他们害怕,还没见到人影,听着声音他们便跑,便躲起来。
简直就将这队伍视为洪水猛兽。
见此,沈羡之倒也不见怪了,缺水断粮的环境里,没有什么人性可谈,如今对他们来说,活人的确比鬼怪还要可怕。
所以躲也是有道理的,也怕吓着他们,所以让公孙无音将人都撤回来。
走了两天左右,终于到了良州城附近,这边的村庄开始密集,不过仍旧是空荡荡的,昏暗燥热的空气里,沙尘浮动,村子也已变成了一片废墟。
但让人出乎意料的是,此处竟然没有一具尸体,这像是一个好消息,可是打斗留下的痕迹又清楚明确地告诉沈羡之等人,这里的人只怕很早之前,就遇到了流民的抢劫。
这不免让沈羡之有些担忧:“良州一年三季稻,只怕大家都觉得此处是不缺粮食的。”所以灾情彻底发生后,那些灾民们应该就鱼贯而入,如此的话,和那蝗虫过境又有什么区别呢?
所以她就更担心莫家的农庄了,从这些废弃的村子状况来看,只怕那里早就出事了,那就算是鹿修澜赶到这里之时,已经晚了。
此时此刻,她心中不免是做起了最坏的打算,一面继续往莫家农庄的方向而去。
又赶了四五里路,前面探路的人回来禀,莫家农庄里无人,其状况与他们这沿途所遇到的农庄一样,也是一片荒芜。
听到这消息,沈羡之更倾向于他们早就转移离开,毕竟当时萧姑姑是在这里的。“那鹿修澜呢?”
打探消息的护卫摇头,不过递上了一块碎石,上面有刀划过的痕迹,是鹿修澜留下的标记。
见此,沈羡之松了一口气,好歹知晓他来过这里。“先过去看看。”
二小姐进京了 第1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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