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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契约_分节阅读_89

    同居契约 作者:千秋客

    庄凌霄则恶狠狠地瞪着躺在地上一边喘气,一边积攒力气的林奇, 越看越火大,越火大越想永绝后患, 他左右看了看, 教堂地处偏僻,可毕竟是在首都,不远处还建有不少的居民房,周围不仅没寻到可以挖坑藏尸的地方, 还听到远远的警报声急促地传来, 大概是哪个角落的谁看到了这边打架的情况有点失控就报了警,风车之国的警察行动迅敏, 一声快似一声的警报声越来越近了。

    聂长生早已解了领带,娴熟地替庄凌霄包扎了手伤,他原本是想撕下衬衫的一块布料当绷带包扎的, 奈何衣服的质地太好,没有利刃的帮助,徒手很难将它们撕破。

    庄凌霄起先看他脱了西装外套,还要解开衬衫的纽扣,如果是平时,他当然无限欢迎聂长生的主动和性感,可是在外头,尤其是当着敌人的面,脸色当即更阴沉,带血的右手握上他的手,不愿他继续解开衣扣,愠怒的语腔里一点也没有掩饰诘问之意,道:“你做什么!”

    “你别闹,当然是撕下一块布料给你包扎伤口……”聂长生皱着眉试图挥开他的手,可是看着眼前这带着血又二次折伤的右手,他又没敢用力,生怕给男人的右手造成第三次折伤。

    “不行!”庄凌霄一口否决,不容置疑地抽出他挂在臂弯的西服外套,披在了他的肩膀上。

    这个霸道的男人!

    聂长生嘴巴嚅了嚅,最终还是听从了庄凌霄的意愿,解下领带充当绷带。自从他离开了海盗船,饮食起居都是庄凌霄一手包办,样样极尽低奢,他身上的衣物鞋袜都是名家设计,世人争相追捧的,衣服更是庄凌霄约了世界顶级品牌审计师专门设计的,聂长生从不知名的小国飞往荷兰时,定制的衣服已经先他一步抵达了所住的酒店。

    林奇干呕了一下,吐了一口梗在喉咙的血水之后才算恢复了脑袋里的清明,彼时斗殴的三人已经被闻讯而来的警察层层包围,他们搜寻了三个斗殴男子的身上,所幸没有发现他们中有谁携带什么危险的武器,才收起了枪,将他们扣回了警局细细盘问。

    直至双方的律师双双出现在警局时,聂长生才算知道了布莱恩兄弟有着怎样的来头。

    那是一个颇具传奇色彩的政要世家,据说从几十年前的那场波及全世界范围的战争开始发迹的,然后生意越做越大,最后投身政要,每一届全民票选国家最高领导者时,这个家族从政的人都眼光独到地站对了投选人,成为了发号施令者的忠实拥趸,这才成就了布莱恩家族现在的势力庞大,并将枝枝节节像触手一样伸向美国盘根错节的每个洲的角落,威名也就经久不衰。

    聂长生不知道叶学长是怎样招惹到了有这么厉害背景的布莱恩,不过看样子,或许连叶俊柯自己也不清楚布莱恩有着这么强硬的背景,否则依照叶俊柯在情感上信奉“及时行乐”的态度,是绝对不敢跟他有任何的感情纠葛的,更别说是步入婚姻的殿堂了。

    不过论起背景来,庄凌霄的一点也不遑多让。庄家大族的子弟众多,虽然没有将手伸入到了政坛上,不过向来财大气粗,又慷慨大方,是国家很多大工程的强大赞助商,私底下跟政要人员来往密切,庄凌霄又是庄家大族的长子嫡孙,虽然他已经刊登了脱离庄家大族的公告,但是在外界人看来,这是他单方面的任性做法,没看庄家大族根本冷处置,没有丝毫的回应吗?不回应,就说明还有回旋的余地,谁知道哪一天他们的关系会不会修复如初?

    所以现在的情况是,警局已经被量大财团的医生和律师占领,一边是双方的医生替各自的病人处理伤势,一边是双方的律师为各自的雇主唇枪舌剑,吵个不可开交。

    而警局外头,则是双方的领事馆负责人进行着全方位的博弈,由于牵涉很大,于是彻底地惊动了荷兰当权者,这位当权者此时正带着家人前往了瑞士的一个幽静小山头里过着悠闲的牧羊生活,还没享受够清风流水的日子,就被这么一通紧急的电话惊扰。接到电话的那一刻,他还以为国局发生了什么动荡,毕竟在这位当权者选择放飞身心携带家人一起度假前曾对下属说过的,如果不是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或者荷兰发生了地震海啸飓风等不可预知的灾难,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绝对不能打来电话打搅他。

    博弈的结果是,荷兰的当权者不得不将打架斗殴的当事人双双尊为上宾,试图让他们一笑泯恩仇,化解了彼此的矛盾,做个和和乐乐开开心心的旅游者,并且承诺了两个贵客,只要在荷兰的一天,就可以享受这个国家任何一处旅游景点的VIP入场券的待遇……

    众目睽睽之下,就算庄凌霄确实恨不得将林奇剥皮剔骨吃肉,但他不是一个不识大局的人,领事馆负责人已经很替他分了这么大的忧了,他没有道理无视他的付出,而继续与林奇硬碰硬,这种矛盾的解决方式,还是更适合转入私底下解决。

    林奇也跟庄凌霄一样的心思,他们在彼此的律师陪同下一起签下了撤销指控对方伤人的同意书,签完名字的两人怒目而视,出了警察局大门,林奇才咬牙切齿地道:“害得我哥哥死不瞑目的人,我会替他一个一个慢慢地收拾干净的!”他说这话时,五官几乎皱成了一团,拜庄凌霄拳拳专往他的脸上砸所赐,他此刻面容浮肿,已经没了先前英俊潇洒的姿容,有的只是肿胖的脸部肌肉一抖一抖的,样子很是滑稽可笑。

    聂长生闻言一怔,眼睛闪过了一丝错愕的光芒,只道自己听错了,可是看到林奇恶狠狠的神情,一点也不像是口误的样子。他倏尔想起了有一次,布莱恩好像问过叶学长“愿不愿意陪伴在他所剩无几的光阴里”这样的话,叶俊柯权当他是“胡说八道”,丝毫没有放在心上,那时的聂长生还心有戚戚,问了布莱恩话里的意思,布莱恩却没有细说,所以当时的聂长生也以为只是布莱恩心里一闪而过的负面情绪,就像是很多人都会滋生一时的感慨,也并没将这事放入心头,却哪儿知道,原来那时的布莱恩真的得了不治之症,将不久于人世。

    庄凌霄冷哼一声,骂道:“笑话,布莱恩死于你们家族的遗传病,你要报复的话,把你的祖宗十八代挖出来鞭尸不就行了!”他在林奇冷芒四射的目光下丝毫没有畏惧,反倒多出了几分不屑和愤怒,“倒是你,你以为你做过的事情我会不知道?我告诉你,我会让你为你的愚蠢行为付出沉重代价的,我保证你一定会后悔招惹我的,林奇!”说到最后,庄凌霄一点也没有掩饰他仇视的目光,眼眸里两簇熊熊的烈火饱涨,恨不得将林奇灼灼燃烧起来,最好烧个灰飞烟灭!

    林奇不顾肿脸的疼痛,发出了一阵刺耳的尖笑声,他乜视了一眼庄凌霄身边的聂长生,冷笑道:“哦,你说的是上次拦截了你的救援飞机,还下令轰炸海盗船的事吧?”他的眼睛余角发现了一旁的聂长生突然睁大了眼睛,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不知自己说了什么惊天大秘密惊醒了聂长生,不过这不在他的思考范围,他继续冷声说,“我本来是要先对付了你,再慢慢收拾你的心肝宝贝的,不过好像伤了你的心肝宝贝,会令你方寸大失,无头苍蝇一样,一副生不如死的模样,真有趣,我当时就决定了,先收拾了聂,让你饱尝了痛苦,等你自己被自己折磨得快死了,我再一枪解决了,为我的哥哥报仇雪恨,所以你最后藏好你的心肝宝贝,不要让我轻易找出来,你先前不是把他藏得好好的吗,我发散了那么多人力都找不到,没料到你竟然不藏了,带着他跑来了荷兰,呵!我真的很想看你一直惶惶不可终日的模样!”

    提及上次差点被林奇截胡的事情,庄凌霄眼底的怒意更是一触即发,握着的拳头几乎没能控制住又要扑上去将林奇就地正法了,他心底的后怕只有他最清楚,当时如果他再慢上几分钟,那艘海盗船一定会在他的眼皮底下被这个疯子击沉,他好不容易才找到的人,就要永远地消失在这个世界上,跟着一群的海盗一群的俘虏沉入海底……

    没有聂长生的余生太长了,长到,每一分每一秒似乎都被管理时间的神灵强加了无数个世纪的基数,让它们走得如此的慢,如此的重,如此的毫无意义,庄凌霄都不愿意再尝试第二次没有这人在身边时那种极度惶恐极度不安极度烦躁的滋味了。

    一只坚韧有力的手悄然握上了他的握拳颤抖的左手,庄凌霄微微转头,看到的是眉眼温和直视着他的聂长生,彼此肩膀靠着肩膀,手指扣着手指,紧贴的掌心处传来的温热更炽。

    庄凌霄涌现的所有戾气陡然被抽离,鼻翼里依稀闻到了从遥远花田里飘来的郁金香花气,似有若无,偏偏就能嗅出其中的淡淡的甜味。

    难得聂长生毫无畏惧地在公开场合示好,庄凌霄心情大好,捏紧他的手心,嘴边勾起一丝浅浅的笑意。

    如果不是掌心的温度慢慢堆上了心头,聂长生根本压抑不住内心的澎湃,原来最初出现在海盗船上空的军事飞机,竟然是受控于林奇的指令,难怪当时的他和冯厝都觉得救援队伍连轰带炸的一点也不像救援队伍,反倒更像是索命的阎罗,也难怪庄凌霄最后出现时会这么额生气,他气的,大概是自己棋输一着,中了林奇的诡计,才会在军舰上怒形于色,浑身散发出生人勿近的冷漠气息……

    聂长生又想起刚刚在教堂外的庄凌霄见到了林奇后一言不合就扑上去跟他厮打在一起,狠命地要将他置之死地,即便后来他上前帮忙合力制服了林奇,庄凌霄依旧拳拳是力,将林奇打得鼻青脸肿,跟个猪头一样。

    这个男人,从拘禁自己到一同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他依旧没有把所做的一切都跟自己提起过一句,如果不是从甘棠的电话里听到,如果不是从林奇的嘴里听到,他大概还会继续瞒住自己,或许以为一辈子不让自己知晓更好。

    可是,聂长生不是温室的花朵,不需要被这个人如此小心翼翼的保护着,他或许没有强大的背景可以跟林奇抗衡,可是如果危险到来时,他也不会是古代手无缚鸡之力的软弱书生一样毫无反抗能力,论格斗,论急智,他分毫不输任何一个杀手、雇佣兵。

    他可是连常年打家劫舍的海盗都能制服的男人!

    或许,这么多年来以来,便是他的忍让与宽和,才助长了庄凌霄对他的掌控欲的势头,一味的替他杀伐决断,一味的护他一世周全,可是,他也是一个男人,敢作敢当的男人,有能力自卫的男人,怎么会甘愿躲在庄凌霄的羽翼下做他金屋里的禁脔?

    是时候要让枕边人知道,他是有能力自保而且还能保护弱小的男人。

    如此盘算着,聂长生的嘴边也露出一个浅笑,眼底里的温柔多了一丝坚韧的光芒。

    一旁的林奇将他俩的交汇幸福的目光看在眼里,胸中那股愤恨之火烧得越来越旺盛,他俩是可以长相厮守了,可他的哥哥只能躺在冰冷的墓碑下,就连在弥留之际想要见上那人的一面也不可能。

    哥哥就是带着这样的遗憾离开世界的,他离去的最后一句话,就是紧握着林奇的手,请求他务必把那人带到他的墓前见上一面。

    林奇至今还深刻地记得,他那个无所不能的哥哥,那个跟他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哥哥,躺在病床上有气无力伸出手不知道要去勾住什么东西的哥哥,脸上已经脱离了昔日的光彩,神色变得那么的憔悴,身体变得那么的瘦弱,可是眼里的不甘却又是那么的鲜亮,那么的沉郁……

    哥哥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悲恸的林奇一边抹掉脸上的泪痕,一边握着拳头在心底起誓,不仅是那个令哥哥抱憾终身的人他不会放过,就连帮助那人逃跑,害得哥哥带着重病像一个无头的苍蝇在那片土地上乱撞的两个人,不管是哪个,都逃不了他替哥哥复仇的手掌心!

    现在,那个人已经被他抓到了哥哥的墓前忏悔了,可是,仅仅是忏悔是不够的,他原本是想要以命抵命的,再不济也要剜肉放血,让那人痛不欲生,却又生不如死,以祭哥哥的在天之灵。

    可是,好像有什么地方出现了偏差,他对着哥哥深爱的那个人时,竟然下不去手了……

    林奇坚信,一定是那个人懂得怎么使用巫术,甚至懂得怎么操控人心!否则,怎么每次他一靠近那个人,心脏就会没由来的一阵剧烈怦跳?他以为不靠近那个人就好了,可是哪怕只有一天没有见到那个人,他就会站也不是,走也不是,吃也不是,睡也不睡,整个人烦躁不安,直至打开监控看到那人的影像锁在小小的屏幕里,一颗躁乱的心才渐渐回归躯壳。

    可是,林奇很快又不满足了,监控里虽然可以任意切换角度,几乎将屋里的那人一举一动以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传送过来,可是屏幕太小了,有时根本看不清那人的神情,甚至有时候也觉得一些细微的动作很不流畅,传过来的声音也是含糊不清,或者声音和人的动作一点都不同步……

    林奇隐约明白了是自己沦陷了,跟哥哥一样,毫无预警的,就这样沦陷在了那个人的一颦一笑之中,他甚至可以理解哥哥当初为什么会愿意放弃家族继承权,一意孤行的要娶一个男人做终身伴侣了。

    当年,布莱恩突然宣布了他要娶一个东方男人做伴侣时,林奇跟大多数的族人一样震惊得无以复加,只是他从来崇拜这个事事都比自己优秀的哥哥,布莱恩也格外疼爱这个一直追赶自己的弟弟,所以林奇比起父母,比起任何一个亲人,当听到哥哥做出这个决定时,心里还多了一份复杂的情绪,那是连自己都不肯承认的愤怒和失落。

    林奇以为,哥哥就算是要结婚,也应该是娶加利福尼亚州新州长的独生女,在此之前,哥哥就跟新州长的女儿约过了几次会,两人烛光晚餐的照片都被媒体拍到了,新州长的女儿还亲自拜访过父母长辈,跟家族的人一起吃了一顿家庭晚餐,如果不是两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了,怎么会家长都来见了?

    原本要踏上政坛的哥哥,却因为这一桩意外的婚姻,从此退出家族替他铺成的既定轨迹,走向了一条满是荆棘的道路。

    林奇很长一段时间不愿意跟自甘堕落的哥哥为伍,直到哥哥被查出患有家族遗传病。

    那是一种罕见的至今无药可治的病症,病发时很突然,即便身体向来很健康的人,也会突然昏倒,等到被送去了了医院检查病症之后,命运就此被改写了。这就像怠慢了工作的死神,突然有一天翻开了桌面上的生死簿,随意地圈定了一个人的名字一样,布莱恩就是那个被心血来潮的死神圈定了名字的不幸的人。

    布莱恩家族的人都知道,这种来得很迅猛的家族遗传病潜藏在每一个流有布莱恩家族血统的人群里,而高发人群就是二三十岁的年龄,布莱恩家族至今还没有一个超过三十五岁而被家族遗传病夺走生命的人,布莱恩今年三十四岁了,再还有半年,他要过三十五岁的生日了,大家都以为他是死神遗漏的幸运儿,可是从病发到离开人世,不过仅仅三个月的时间还不到。

    三个月,病菌就像一个贪得不厌的恶魔,把一个体魄强健的人啃噬得奄奄一息,将容光焕发的面容啃啮得憔悴枯槁,跟病发前判若两人,连轮椅都不能坐久,只能躺在病床上,目光呆滞地盯着一个点看,不知是在回忆前程往事,还是在哀悼自己命运的不公。

    布莱恩的葬礼举办完了之后,林奇就带着哥哥的遗愿踏上了半年前哥哥踏过的那片土地,他花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耗费了数百万人民币,布下了无数个眼线,终于在一个山清水秀的小山镇里找到了哥哥心心念念的那个人,那个曾经是自己称之为“嫂嫂”的男人。

    当时正是六月份的大中午,小山镇的阳光很充足,那个人戴着一顶大大的草帽,就站在院门口修剪院子墙边的野蔷薇,野蔷薇花开得正热闹,不时有蜜蜂蝴蝶萦绕在那个人的身边,那个人也不恼,一边拖着不怎么利索的腿脚探着身子剪去多余的枝节,一边哼着不知名调调的歌曲抬起手背擦去滑到下巴的汗水,嘴边还挂着一丝似有若无的笑意,仿佛对这静谧的生活非常满意。

    这是林奇第一次见到哥哥喜欢的那个人,他从来没有想过一个男子可以美艳到了这种地步,一旁盛开的野蔷薇花,竟然在他的面前都失去了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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