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个程度就可以让周聿脸红。
陈妩扫过周聿大衣内衬绣着的品牌,这个品牌有近百年历史,除去得体的剪裁,手工制作、用料优质都是昂贵的原因。
大衣盖在腿上几乎要垂在地上,但是周聿要她就这样放着,没事。
比她长许多的大衣能完整地盖住她的腿和脚,可能真的是大衣起作用,又或者车内上升的温度帮助刚经历一场冰雨的人回复体表温度,她没觉得冻了。
“周聿。”
“嗯?”
“如果你觉得湿了或者什么冷了,大衣给你。”
“嗯,我不冷。”
“你说的好心人是我外婆吗?”
话题急转,周聿转过头,陈妩正看着他,双眸清润。
周聿搭在方向盘上的手捏紧又松开:“嗯,是你外婆。”
大概如果这里有个好声音舞台,导师会摊开手掌,肃然道:“说出你的故事。”
周聿的故事很简单。
他住在陈妩表姨家的对面楼,旧小区嘛,甚至算不上是小区,左边是居民楼,右边是居民楼,前边和后边也都是,然后在其中两栋当中开辟出来能通行的门,当中是空地,供小孩玩,供人停自行车和摩托。
陈妩就住在正对大门的三楼,表姨家不小,夫妻俩加一个老人,还有两个孩子,正正好好。
周聿家在陈妩对面,在初中之前,周聿完全不会在意对面楼住的是谁,他就是个喜欢看书、只在家里有一点皮的普通小学生。
事情转折在小学毕业,他的母亲生病走了,留下父子俩。
周聿的父亲没有办法接受这个事实,每天买醉,把和爱人结婚前的陋习又捡了起来,没日没夜地麻痹自己。
周聿也是后来才从邻居闲话里知道,原来他父母的爱情在弄里有名,一个能够救赎浪子的乖乖女,和一个被乖乖女收服的浪子。
周琅聪明,但是人却不干正事,除了一张好看的脸,完全是个痞子,赌钱遛狗,做事不计后果。
王思月则截然相反,她是众人眼中听话的孩子,长得乖巧,读书也不错。
但是就是这样的王思月喜欢上了周琅,周琅不干好事,带王思月逃课,带她飙车,但是也在赌赢钱之后带她吃麻辣烫。
王思月家里还有个妹妹,她一向循规蹈矩,框在一个姐姐的身份里。
是周琅带她看到了不同的风景。
后来,王思月的父母知道了,要王思月跪下保证不与周琅往来,王思月第一次拒绝了父母,被打得脸都肿了。
在那之后,周琅不再做坏事,复读考上了大学,成了王思月的学弟,再后来安安分分地工作,两人结婚了。
时间到了十二年之后,王思月生病走了。
周琅受不了,快疯了,精神恍惚到连自己的儿子都不愿意理睬。每天醉生梦死,问周聿,你妈妈下班了吗,我要去接她。
不然就是扔酒瓶,去赌钱。
周聿把门一关,任周琅在家里撒酒疯,他饿极了,坐在楼门口,身上脏兮兮的,也就是这时候好心人,陈妩的外婆问他怎么了,为什么不回家。
陈妩静静地听着,周聿看到她的眼神,忽然停下,笑了一下,“别这样看着我,陈妩,看上去太像一只多愁善感的猫咪了。”
陈妩愣住:“啊?”
周聿向她形容,就是那你常用的猫咪表情包,里面有一个想吃小鱼干吃不到,揣着爪爪皱着眉,一脸怅惘的模样。
陈妩翻出微信,周聿把那个表情包发给她,还是个动图。
陈妩:……
周聿望着她侧脸,她不知道,她刚才的表情有多可爱。
“外婆一直晚上给你留一碗饭吗?”
“嗯,哪怕我不在楼底下,她都会来按铃。”
陈妩想了想,突然小声“啊”了一声。
陈妩记得表姨和外婆吵过一次,说野狗有什么好养的,外婆一开始没搭理,后来表姨抱怨得多了,外婆说饭菜是我烧的你孩子是我带的,退休金也都给你们了,再废话我就走,表姨就不说了。
有次她又被罚站门口,外婆摸摸她头发,叫她别站着了回房间:“外婆要去喂狗狗了。”
原来是这只“狗狗”。
“但是我小时候没有见过你。”
陈妩脑袋里记得许多事,需要记表姨要她买的调味料、蔬菜水果,要记得弟弟睡了多久,还要记得所有的功课,所以小时候在刻意锻炼记忆的情况下,她记忆很好。
但是没有记得周聿这样一个同龄人,照理来说,周聿这样的脸蛋小时候应该就是很可爱的。
周聿这一次是真深深叹了一声:“见过的。”
作者有话说:
第55章
陈妩搜遍了记忆,仍然没有找到周聿。
暴雨渐渐小了一些,周聿把车开出松郊园,像穿梭湖泊里的速行船激起哗啦啦的浪花,路边没有人,哗啦啦地一路行驰。
周聿打开了音乐,电台里在这样一个冷冷冰雨往脸上拍的冬天播放想去海边,陈妩忍不住勾起嘴角。
寒意像玻璃上的雾气消逐。
周聿的眉眼柔和,他稳稳地踩着油门,黑色路虎冲破水潭,在旋律中跑上了高架。
来时的公交车要花费一个半小时,回程只用四十分钟,地下停车场,陈妩和周聿在电梯口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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