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匹别扭马闹脾气闹得厉害,爱丽丝见太阳已经高高地升起来,与其走走停停,还不如稍微歇歇。恰好前面小溪边有一片空地,爱丽丝下了马,让它自己去喝水,自己打开装食物的包袱,准备找点吃的。
店伙给爱丽丝的包里装满了面包奶酪和肉干,还有和早晨一样的煮土豆。出门在外,有这样的东西吃就没什么可挑剔的。爱丽丝给土豆撒上盐,把奶酪夹在面包里,打开水壶,喝了一大口。
水壶里是博恩特产的冰葡萄酒,甜甜凉凉,滋味别提多美了。爱丽丝坐在溪边晒着太阳,一边吃东西一边喝酒,感觉全身都暖融融的。
这时候,爱丽丝听见远处传来了马蹄声。这声音正往这边来,似乎是有人知道这里是个好地方,特意也要在这里吃午餐的。爱丽丝把最后两口面包塞进嘴里,谨慎地站起身,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过去,很快就看见有个俊俏少年骑着马过来。
那少年看上去好像比她还小两岁,脸上有点脏,模样却挺俊秀,头发编成一溜小辫,骑在一匹没有鞍鞯的白马背上。现在刚刚快要开春,爱丽丝还穿着她在博恩买的裘衣,这少年却只穿着件薄外套,似乎完全不觉得冷。倘若有吟游诗人从这里路过,看到这样一个家伙,一准要赞叹,说他像是个森林王子。不过爱丽丝一眼就看出他是个强盗。
这年头常有强盗,他们往往在城外的森林之中出没,劫掠过路的行人和游商。城中的守卫不会管这些事,被劫的人只能自认倒霉。只有在他们的存在确实妨碍到了商道时,城主才会出钱雇佣一小队佣兵,或者派城中的护卫队前去剿灭盗贼。不过盗贼们在城中有不少眼线,消息灵通,往往在军队抵达之前,就分散躲在密林中,逃得一干二净。他们在森林里住惯了,了解地形,知道可以在哪里扎营,在哪里能捕捉到野兽或者采集到野菜。躲上两三个月不成问题。等到士兵们开拔回城,他们又可以继续为所欲为。
爱丽丝在外还从没遇上过强盗,这倒不是因为她往来的区域治安格外好,主要是她出门在外都是做佣兵打扮,身上总带着剑。虽说她身材偏瘦,还是没人敢惹,尤其在她从用细剑换成使用巨剑之后,不管是盗贼佣兵还是一般的客商,都会选择尽量绕着她走。
不过这次她出来时,看起来就只像个平常的旅行者。来的路上没碰上强盗大概算是她走运,回去的时候免不了要经此一劫。
对佣兵来说,这样的情况也不算少见。只要他们不立即攻击,佣兵们通常也会跟他们交涉一下,尽量避免一场战斗。毕竟佣兵都是穷光蛋,强盗也没好到哪里去,不太出名的强盗赏格通常只有几块银币,双方打上一场,闹个两败俱伤,着实没什么好处。
爱丽丝不打算和这个年轻强盗动手,她没带巨剑,在这种地方打起来没什么优势,如果能凭借自己的名号让对方放弃,那就再好不过了。
她原本想得很好,然而等到那少年走近,爱丽丝才发现,他的外衣里面似乎还藏着什么亮晶晶的东西。那蓝色的特殊光芒,明显是附魔甲胄所独有的……那是她的锁子甲!
她这才注意细看那少年脸上的特征,果然和店伙所说的没有什么分别。有点雀斑,耳朵上戴着单个耳坠。只是因为他将披散着的褐发编成了辫子,爱丽丝才没立即意识到他就是偷她锁子甲的小贼。
这下事情只怕没那么容易了结了。
光凭着自报家门,就指望对方能把身上穿着的锁子甲脱下来,再怎么想觉得不可能。不过这少年强盗看起来并不准备马上动手,爱丽丝还是想着要先谈谈再说。
这少年到了爱丽丝面前,向她粲然一笑:
“小姐姐,你是一个人出门?穿着这么好看的裘衣,身上一定带着许多好东西,可不可以分给我一点?”
要不是这家伙身上还带着双刀,真有点像是城中到处找女孩子搭讪的小混混。
爱丽丝一挑眉毛:
“你偷了我的锁子甲,还要向我要东西?”
少年强盗听她这么说,低头看看自己穿着的锁子甲,伸手扯了扯:
“咦?这东西原本是小姐姐的吗?小姐姐这么可爱,怎么会带这样的东西?”
“听说过佣兵公会吗?我是佣兵公会的人,不是寻常过路客。”
“知道知道,我们这儿的雷切尔老爷,就是佣兵公会的头头嘛!不过就算是雷切尔老爷,也从来没有派兵来剿灭我哟,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佣兵公会管不到我们的。要我说,小姐姐你还是不要反抗,老老实实把行李里面的好东西拿出来,放心,我保证给你留下回家的路费,也不会抢走你的马,甚至还会给你写张条子,告诉路上的其他人不要再抢你,我可是个好孩子,绝对不会让这么可爱的小姐姐没钱回家的。”
年轻的强盗眨了眨眼睛,故意装可爱。他这神情让爱丽丝想到她在烟花街看到的一些男孩子。如果说这小家伙是靠脸生活的,看起来也没什么违和感,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成了强盗。
“我行李里的东西对我特别重要,可不能给你。况且我也是个厉害的佣兵,如果就这么老老实实地把东西给你,岂不是要让人笑掉大牙。”
“小姐姐真会开玩笑,哪里有女佣兵嘛!哦,对,听说前段时间王都好像特别提升了一个女特级佣兵,叫什么巨剑爱丽丝的,难不成是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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