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深夜,他照旧蜷缩在店铺门口的台阶上睡觉,身上盖着捡来的纸壳。朦朦胧胧的,被人一脚踢醒。
睁开眼,面前立着两个混混,神色慌张。
“这什么人?” 其中的一个,边说边东张西望。
另一个乜了他一眼,嘬嘬牙花子。
“估计是流浪的疯汉,不打紧。”
抬腿又是一脚。
“滚远去,莫挡老子路。”
徐庆利捡起纸壳,颠颠跑向远处,不时偷着朝二人的方向打量。
只见他们一个望风,另一个从口袋里掏出什么,蹲下身子,戳进锁眼,专注地捅咕。很快,卷帘门拉开一条缝,两人身子一闪,滚了进去。等再出来,怀里满抱着烟酒。
撞上贼了。
徐庆利心里打鼓,二人很快抱着东西朝他走了过来,横竖躲不过去,他缩起脖子发抖,只得继续扮演疯汉的角色。
其中一人住了脚,上下打量着他。
“快走啊,墨迹什么。”另一人不耐烦地催促。
“啧,他这幅鬼样子,活着也是遭罪。”那人顿了顿,丢下一盒烟,“算爷赏你的,拿去抽吧,快活一天是一天。”
徐庆利继续装疯卖傻,直到二人走远,消失在街道拐角。
他捡起那盒烟,也捡起那截被二人丢弃的铁丝,反复把玩,若有所思。
从那天起,他有了一个新爱好,一边捡废品,一边四处寻摸合适的目标。
他时常钻到小巷深处,趁着四下无人,便找到合适的锁眼开始练习。
关于撬锁,他已经见过很多次了。那些人先是用布把锁具表面擦赶紧,把油或者铅笔的碳沫倒进锁眼,将一只铁丝弯成勾,捅进去,慢慢的试探,一边四处望风,一边注意听着声响,轻微的咔嗒,这说明铁丝和门锁卡扣刚好契合,此时只需要轻轻一转,房门就开了。
在试到第六户人家的时候,房门便开了。
徐庆利忽然发现自己有着犯罪的天赋,兴奋,羞愧,激动与慌乱,他不知该笑该哭,也不知这究竟是堕落,还是新生。
他只知道,自那天起,他无比期待夜深。在白日之下,他是人人躲避的流浪汉,而在静寂的夜晚,他化身骄傲的国王,县城里的每一扇门都变成了供奉,是世人卑微的贺礼,等着他笑纳,等着他开启。
第一家得手的是个米粉店,他顺利地溜进去,把后厨的粉吃了个精光,连吃带拿,混了几天肚皮滚圆的好日子。
之后他愈发顺手,偷饭店,偷小卖铺,他跟自己说,绝不动钱,只偷吃食,这样一来,既不算太违背自己的原则,店家损失也不算多,根本不够报案金额,没人会去寻他麻烦。
可这样的日子过了一段,他便也不再满足,既然都冒了险,何不寻求更大的利益呢?
他开始偷自行车,偷电动车,甚至研究起汽车的锁,也在没有摄像头的黑巷里,砸过几次车玻璃,那些皮包都被他卖去换了钱。
慢慢的,他也有了固定的住处,在城郊的桥洞底下。虽然免不了蚊虫叮咬,但好歹能够遮风挡雨,他的要求不多,能活下去就行。
今天是个好日子,他的生日。
他偷了辆旧摩托车,卖给收废品的,卖了 60 元钱,特意去买了份带肉的盒饭,回到桥洞下的“家”里,饭已经凉了。
他坐在捡来的床垫上,盘腿坐下,刚掰开筷子,几只脚便停在他面前。
他不想惹事,端起盒饭,低着头往旁边躲,不想被人薅住头发生扯回来,一把掼在墙上,盒饭打翻在地。
“搞堆「当地方言,骂人话」,在我地盘搞事情。”
那人强行拉起他的脸,看到绷带时一愣,但语气依旧强硬,手上的力道也没有减去半分。
“跟谁混的?”
徐庆利不言语,他不想激怒对方,只想尽快平息纷争。
“谁让你来砸我场子的,嗯?”那人兜头甩了他一巴掌,“不知道这片地方是我罩的吗?”
“我没干什么——”
“还敢还嘴!殿经「骂人话,相当于神经病」,你这是什么眼神,不服气吗?”
另一人一板砖拍下来,正砸中左脸的伤口。
“短命仔,我看你就是找死!”
他试图反抗,可终究敌不过对方人多势众,很快败下阵来。
木棍与板砖砸在身上,他渐渐忘了呼痛,只是抱着头,弓身窝在地上。
徐庆利的意识开始游离,他忽然想到,是不是在二十五年前,自己也是用着同样一个姿势,蜷缩在母亲的腹中,期待着即将来到的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一直如此冷漠残忍吗?
是不是每个人都在咬牙活着?
还是只有他?
见他不再动弹,那些人也渐渐停了手。
昏暗的桥洞底下,只听到此起彼伏的喘息。
“干,碰上这种垃圾,真是晦气。”
“脏了老子手,一会喝酒去,驱驱晦。”
有谁蹲下来,揪住他的头发向上拉。
“脑个笨蛋,给我滚远些,” 一口唾沫啐在他脸上,“再见到你一次,直接打死,丢去海里喂鱼。”
徐庆利跪在地上,一遍遍地道歉,不住地道歉,直到那些人走远,他依旧保持着这个姿势,额头点在地上,念叨着对不起,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
一只瘦削的黄狗夹着尾巴,呜咽着跑过来,大口吞食地上的饭菜,他伸手要打,却又停住。
他与它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
他蹲坐在狗旁边,用手抓起地上的饭,肉已经被踩进泥里,糊成一团。
他抽噎着将冷饭塞进嘴里,压着情绪,逼着自己吞咽,毕竟是今天的第一顿饭,毕竟是今天是他的生日,总不能饿着肚子,下一顿饱餐还不知在哪里。
他尽量去往好处想,都结束了不是?虽然挨了拳头,但他撑了过去,依旧活下来了,他不断开解着自己,可泪还是滑了下来,他捂住嘴,悲伤与委屈涌了出来,抽泣变成悲鸣,他歇斯底里地痛哭,撕扯着脸上的绷带。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人人都恨他?
他以为只要回了人间就能重新来过,可没想到,这才是炼狱的开始。
他这一生何曾享受过半点的温暖,被父亲打,被同学欺辱,被工友蔑视,被人夺爱,被泼上莫须有的污水,为了苟活自毁容貌,在人生地不熟的街头吃垃圾,住桥洞。
他忽然想起离别那日,旅馆昏暗的二楼房间,宝珍身上漾起的果香。
她曾伸出一只手,温柔地抚平他后脑翘起的发。
“阿哥,你要好好活。”
现在这半人半鬼的样子,算是好好活吗?
他一次次跪下去,以为只要足够卑微,别人就能赏他一条活路,可是他错了,原来弱者只会招致更多的屠戮,弱肉强食本就是铁律,懦夫的刀,也只会挥向赤手空拳的人,他本该早些明白的,就像那晚的山林之中,当他点燃烈火的时刻,就该明白的。
不要抱有任何希望,这个世界就是个大屠宰场,谁都别想干干净净,谁都别想活着离开,要么吃人,要么被吃,从来就没有第三种选择。
他早该明白的。
不过,如今也不算晚。
他撕下绷带,任由溃烂流血的伤口暴露在空气之中。
过往每一次受辱,他总是沉默,他感觉自己体内积攒压抑的沉默正在咆哮嘶吼,震耳欲聋。
汽车站里空无一人,橙黄的灯照着夜空,徐庆利找了个角落坐下来,两肘搭在膝盖,无所谓地搓着手上的血,吸着鼻涕,等天亮。
就在刚才,他去了夜市,在大排档的摊位上,找到了那几个围殴他的混混。
他抓起一只酒瓶,径直砸了下去。
没有一句废话,在人们错愕的眼神中,又抓起第二只,砸下去。
那只未曾在包德盛头上砸下去的酒瓶,如今在他们的头顶爆裂。
他攥着碎渣,捅进第三个冲上来的人的下腹,那人哀嚎着倒地,抱着肚子打滚。
他浑身是血,红着眼,冷笑着蔑视众人,玻璃贯穿他的右手,他毫不在意。
他在等,等着其他人围上来,等着被捕,等着死在生日这天。
可是没有人再上前,混混的脸上满是惊恐,他靠前,他们便退后。
他试探着拿起桌上的钱包,居然无人阻拦,他居然全身而退。
此刻徐庆利安然无恙地坐在汽车站的角落,回想着刚才如梦的一切。
他感觉自己摸到了这个世界的一些规矩,一些法则,可到底是什么呢,他又说不清楚。
他只知道一件事,眼下的每一天,都是他用命挣来的。
既然活了,那就活个痛快,快活一天是一天。
他要乘最早的一班汽车离开这里,他要去找田宝珍。
第二日清晨,睡眼朦胧的售票员慢腾腾地挪进售票口,刚要打个哈欠,一只大手横过来,啪啪砸着他面前的玻璃。
“买票,要头班的车。”
“一大早闹哄哄地急什么,赶着去给你——”
待看清他的脸,售票员咽下嘴边的脏话,抿着嘴,大力敲打着键盘。
“你要上哪?”
徐庆利阴郁地扫过车次表,拍下一张沾着血的钞票,歪嘴一笑。
“朝北的。”
第二十九章 凡夫
他活下来了,代价是毁了大半张脸。
肌肉萎缩,五官牵扯着移了位,左眼下耷,鼻子和嘴角却向上扯,永远一副冷笑的样子。
徐庆利并不在乎,他已经想明白了,人生一贯如此,想要的总得用什么去换,当他明白了这个道理,人生蓦然顺遂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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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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